清朝顺治年间,会试登榜时, 发现有两个名叫“陈敬”的举人中了进士。为了区分二人,顺治皇帝便给山西泽州的陈敬加了一个“廷” 字,改为“陈廷敬”。顺治也没料到, 这个被他改了名字的年轻人,在大清朝的政治生涯中步步升迁,入阁拜相,辅佐康熙,开启了清王朝统治下的“康乾盛世”。同时,在历史上留下了“清廉相国”的美誉。
陈廷敬为官五十年,他政绩斐然,是大清政坛上的“不老松”。之所以能够如此,除了为官尽忠尽职,治政多有建树之外,还与他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之道有直接关系。
陈廷敬素以清廉闻名士林。他主管户部钱法时,有一次去宝泉局(钱厂)视察工作,宝泉局的主事官员说:古钱可以避邪,便随手送给他两枚。当时,他也不便推辞。过了几天,陈廷敬想到,自己初到宝泉局的时候,曾经对官员们说过, 天下的钱都是宝泉局出的,自己发誓不受毫厘之私。于是,他将古钱归还宝泉局,并写了《二钱说》一文, 用来时刻警醒自己。
晚年时,致仕后的陈廷敬再度奉旨归朝,重掌内阁政务,按典籍规定发给大学士官衔的俸禄,但他拒绝享受在职官员的待遇。他在诗中写道:“莫以头衔溷大官,万钟一介要心安。”说自己已经致仕, 不能再以大学士的头衔领取俸禄, 只有这样才能心安。实际上,他奉旨重掌阁务,是应该享受大学士官衔俸禄的。
康熙中叶以后,国家逐渐富裕, 社会上的奢靡之风盛行,官场贪风日炽,陋习滋生。陈廷敬虽然位高权重,却依然保持着节俭清廉的本色,以身作则,革除官场陋习,树立清正廉洁的官场之风。
在礼部,陈廷敬立下规矩:“自廷敬始,在部绝请托,禁馈遗。” 拒绝请托,禁止送礼,使部属风气一时好转。掌管户部期间,他勤于职守,使户部所辖事务清清楚楚, 钱粮法度明明白白,并且力排众议, 革除了以往宝泉局向王公大臣进呈“样钱”的陋习。在吏部尚书任上, 他坚拒跑官、要官、买官等腐败之事,同僚、家人有送礼行贿者不得进门。
在陈廷敬为父亲结庐守丧期间,有一名地方官员趁着夜色、四下无人之际,以弟子门生资助丧葬费用的名义,送上千两白银。结果, 陈廷敬大发雷霆,将这个行贿的官员骂出了佛庐。
陈廷敬还上书朝廷,指出官场之风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其始由于不俭、其继致于不廉,其卒于天下饥寒。”他主张通过朝廷立法, 恢复古制,严格衣冠服饰等级的方式,推行教化,以正人心风俗。对此, 康熙深表赞同,并下旨要求各级官员遵照执行,官场风气一时改观。
在奖廉惩贪、整饬吏治方面, 陈廷敬正直敢为,大公无私,做到了不趋利避害、不徇私情。在他看来,为官清廉是选拔任用官员的基本要求。在左都御史任内,诏举廉吏时,他推荐了灵寿县令陆陇其、清苑县令邵嗣尧,两人都被提拔为御史。有人劝诫陈廷敬说,此二人廉洁刚直,容易惹来抱怨而树敌, 将来会牵连到大人。对此,陈廷敬毫不在意,他说推荐人才旨在为国出力,个人得失不必考虑。
对于贪官污吏的打击,陈廷敬也是不遗余力、勇于担当。在平定三藩之乱时,因为朝廷财政困难, 便大开“捐纳之门”,因此云南积储了很多捐纳而来的粮草。三藩平定之后,云南巡抚王继文应该上缴所积储的粮草以敷军用,但他却另外动用库银购买粮草,而且数额巨大。陈廷敬获悉后,毫不姑息,加以弹劾,痛斥王继文在战时不用捐纳的粮草,却动用库银,大军凯旋之后又将所存谷米以官员俸禄抵下官,将所存谷草抵给驿站作报销费用,最后,王继文被朝廷罢免。
湖北巡抚张汧是他的儿女亲家,因为贪污、行贿遭到御史弹劾, 依法“究拟论死”。张汧便派人带着银两来京城托关系,找门路,希望陈廷敬能够伸手相助,被陈廷敬决然拒绝。张汧便怀恨在心,竟然污蔑陈廷敬曾经受过他的贿赂。幸好康熙知道陈廷敬平素廉洁自守、为人刚正不阿,张汧的供词不免诽谤,于是,下令不必追究,让上书请辞的陈廷敬以原官解任,留在京城负责修书事宜。
陈廷敬一生廉洁自守、刚正不阿、打击贪腐、敢于担当的廉政之道,对于当今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