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它在殊彩纷披的中华艺苑里大放异彩,使全世界都睁大惊异的眼睛。妙哉!沈氏之论:“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沈伊默:《书法论丛》)
如何欣赏书法美,领略“心畅神怡”的美感呢?这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见仁见智,因人而异。不过,要欣赏书法美就要有书法艺术的修养。从某种意义上说,创作书法艺术的经验,往往也是欣赏书法美的方法。书法美的欣赏如同其他艺术美欣赏一样,都要心有灵犀,才能通悟,得到心畅神怡的美感享受。马克思谈到音乐欣赏时曾说:“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我们可以说:没有书法的慧眼,最美的书法也只是些无意义的点画排列。要想真正得到书法美的感受,就得把握住书法美的底蕴,领略书法深层的美,这就是要认识书法的审美特征,理解书法的表现形式,体味书法美的意境。
一、书法的审美特征
作为审美客体的书法艺术,它的审美特征是什么,目前在国内外的美学界、书学界讨论甚为热烈。既有继承中国固有传统、发展传统之论,也有标新立异之说。前者认为书法属再现范畴的造型艺术,即具象艺术。后者认为书法属表现范畴的抽象艺术。当然,还有认为书法是具象统一于抽象的艺术的论点。具象说者认为既然艺术的显著特点是形象性,那它的创作思维活动就离不开感性形象的形式。
书法艺术虽然不象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那样在二度空间或三度空间内塑造可视的人物或实物形象,但它却可以通过作者的创作意图,在不违背字意本身的造型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可变性与表现力,通过线条的组织搭配和构图的布局安排,特别是通过作者强烈的感情活动和丰富的想象,创造性地“取形用势,写生揣意”,并且自然地溶化在笔墨间。持此说者旁征博引历史上大量书家、书论家的评说作论据,似有不可辩驳之势。抽象说者则认为书法具有线条的纯粹抽象美。它与绘画和雕塑相比,线条的节奏、结构在书法中得到了更完美的体现。它向欣赏者呈现的是一幅形式美图案,其抽象美足以将欣赏者的思绪从文字的字面意义上牵引开去。持此说者现已后来居上。两种说法虽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各自揭示的只是书法的部分特征,尚未揭示出书法的本质特征。
说书法艺术是具象,首先要看客观世界的各种物象是否在书家的主观认识下,以直观的方式再现出来,给人以美的感受。书法以汉字作为自己的表现对象,它不象绘画那样反映自然界和人类的各种形象,只能抽象地反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精神,这是书画之间的区别,它们同属视觉艺术范畴,但不同属形象艺术。
要说书法有形象,这只是汉字本身变形、夸张、美化的形象,而不是直接反映物象的具体形象。当然,书法与客观世界的各种物象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客观世界的物象和人的情感是成功书法的不可缺少的营养。
认为中国书法是抽象艺术,持论也有偏颇。抽象原为哲学范畴的概念,本义指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思维的一种过程。对于书法来说,它虽然不能具体地反映出现实世界的物象,但在它的线条、结构、章法中却积淀着书家对现实世界的认识,蕴含着客观世界物象的精神态势,它的表现方式具有抽象性,但又不等同于纯抽象的意义。中国书法与纯抽象意义的日本前卫派书法的不同,在于日本前卫派书法只是通过抽象的点、线、结构表现书家内心的情绪和感觉,而缺少客观物象的意味。中国书法有自己的独特性,既有形象艺术的意味,又有抽象艺术的理趣,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二者的相互渗透、化合、生发。无论从书法的历史来看,还是从书法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来看,称之为意象艺术,颇为确切。
书法是客观世界中的自然物象、社会人生的本质精神和人的主观情感结合的产物。书家通过文字的点画、结构、章法、布白,表现自己对客观世界的感受,欣赏者则通过书家书写的点画、结构、章法、布白展开联想、想象,产生一种朦胧而难以确定的意象,在一定程度上感知到书家反映的客观事物的美和主观情感意绪,审美意识引起共鸣,或者重新创造出一种更加深广的美感意境。所以书法的审美特征是意象。传统的书论代有发展,然而今天讨论这问题时,却又被曲解了。
中国书法史上,有名有姓被人们称为第一位书家的秦相李斯曾说:“夫书之微妙,道合自然⋯⋯用笔法先急回,后疾下,鹰望鹏逝,信之自然,不得重改,如游鱼戏水,景山兴云,或卷或舒,乍轻乍重。善思之,此理可见矣。”(李斯《用笔法》)李斯指出书法的本质是“道合自然”,而不是“貌”合自然、“形”合自然。他所说的“道”应是指“规律”、“精神”。至若“鹰望鹏逝”、“如游鱼戏水,景山兴云”等纯是比况用笔的方法,而绝非要人摹拟鹰望鹏逝,游鱼戏水。他特别提醒人们要“善思之,此理可见矣。”说得明明白白,所有以上比况,是悟其“理”,摄取其精神。
汉初的萧何则说:“夫笔者,意也;书者,骨也,力也,通也,塞也。”(《墨池编·卷二汉萧何蔡邕笔法》)这里开宗明义道出书法是写意艺术,“骨,力,通,塞”是力感的意象。东汉大书法家蔡邕则全面地揭示出书法美的审美特征以及书法美的创作心理。他在《篆势》中说:“体有六篆,巧妙入神。或龟文针裂,栉比龙鳞,纾体放尾,长翅短身。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緼。扬波振撇,鹰跱鸟震,延颈协翼,势欲凌云。或轻举内投,微本浓末,若绝若连,似水露缘丝,凝垂下端。纵者如悬,衡者如徧,杳杪斜趋,不方不圆,若行若飞,跂跂翾翾。远而望之,若鸿鹄群游,络绎迁延。迫而视之,端际不可得见,指撝不可胜原。”蔡邕从审美的角度提出写六篆的要妙在于“入神”。入什么神呢?他列举了上述各种自然物象
的动静态势,要求书家意会此种种态势进行艺术创作。这里虽说是六篆的写法,但“理”却通于一切书体。他揭示的书法艺术的特征在于按照大自然的精神进行创造,这种精神在书法中以“势”体现出来。具象说者往往引用这段话,来解释蔡邕要求书家按上述物象的形体和动态去摹写,这种偏重于客观再现的看法,模糊了人们对书法美特征的认识。
我们承认客观世界对书法艺术的影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客观世界对书法美起到怎样的影响。上面引文中的“象”、“比”、“若”、“似”等比况,绝不是简单的写实具象,客观世界千奇万汇的物象不会直接影响书体的变化,而只能是这些物象的千姿百态给予书者以意象的启示,最终体现在书法创作上。
蔡邕《笔论》中有一段精彩的比况,常被曲解为“具象”说的论据:“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蔡氏说的“须入其形”,并不是指书写时要入自然物象之形,而是取物象的态势入书之形,也就是“为书之体”。“纵横可象者”,是指书法的态势有可象,即书法的精神气象与物象的精神气象相象。若理解为具象,那每写一字象一物,通篇下来,书者受得了吗?欣赏者则形同猜谜,简直要伤透脑筋,还有什么美感可言?这种“具象”即使作为与现实密切相关的绘画也无法如实摹写,那些“坐”、“行”、“往”、“来”、“卧”、“起”、“愁”、“喜”,实在无法捕捉到具体的形象。
对此,明人陶宗仪的识见确实高出时人一头:“夫兵无常势,字无常体。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日月垂象, 若水火成形。倘悟其机,则纵横皆成意象矣。”(《书史会要》)陶氏悟得书法美的契机,提出了意象说,倘若评论者都能悟得书法的审美特征,想必不会反对意象说吧。歌德曾说:“在音乐中模拟雷鸣不是艺术;但是音乐家激起我的情感,使我似乎听到了雷声,却是很可贵的。”
书法与音乐有某种相通之处,模拟写实不是书法,书法美的欣赏,也只能是欣赏者有感于书家挥洒的点画、结构、章法,激起心灵深处的律动,形成意象,得到美的享受。(待续)
作者简介:
王道云,字化之,1948 年9 月8 日生于江苏泗阳。上世纪70 年代起,为军旅专业创作员,从事散文、诗歌、剧本创作。
上世纪80 年代初,在南京审计学院执教书法、美学,并任《南京审计学院学报》副主编。90 年代初, 调入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随后离校任美国共和党亚裔总党部共同主席朱伯舜博士秘书。
上世纪90 年代后期,从南师大调入江苏省国画院,任书法研究所所长,其后任江苏省书法研究院院长、湖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江苏省甲骨文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从事书法专业研究、创作,国家一级美术师。
1998 年,任首届江苏省美术节书法展评委。
2000 年,任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书法艺术总监。
2001 年,受文化部委派,与江苏省国画院一行六人出访美国,在湾亚中半岛(旧金山)举办书画展。书法作品被主办单位“南海艺术中心” 评为中国去美国历次书展中最为豪迈、激荡的艺术。在该地区引起各大媒体与观者的惊叹。
2005 年任首届林散之奖·南京书法传媒三年展(国家级)组委会秘书长。
王道云自青少年时,曾在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史家、书画家罗尗子、俞剑华二位先生悉心指导下, 研习文史兼习书法篆刻。学书自汉碑《华山》入, 继习《张迁》、《西狭》,转而习唐之褚遂良、李北海、张司直,宋之苏轼、黄山谷,明之祝枝山, 清之王铎,复又上溯二王、北碑、帛书、章草。书法碑帖相糅,取前贤众长而抒己意,功力深厚,情感激越。书势劲健豪宕、气韵沉雄儒雅。心手相忘时, 逸畅萧散。又有一种道外无物,物外游云之化境。其章草书法,参以汉简、帛书笔意,更显其“古、拙、厚、奇”风采。
自70 年代以来,发表散文、诗词、书法、印章作品,文史论文数十篇、80 年代中期发表《论书法美的本质特征》,提出书法审美特征为“意象” 说,得到学界定评。专著《龚贤研究集》填补了明清文学艺术研究中的一项空白,获大学科研二等奖。2000 年出版的《书法门诊室》被誉为世纪之交的书坛“奇书”、“书法醒世录”,五年出了七版,为建国后最为畅销的艺术理论书籍之一。
王道云不喜交游,不喜张扬,近年始受邀参加中外书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