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问策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问策
  • 反腐败斗争步入新常态

    更新时间:2015-02-06 浏览次数:285 信息来源:李章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与时俱进,出台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路、新举措,从经济到社会、从政治到文化,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崭新局面。“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反腐败斗争步入“新常态”,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干部群众交口称赞。

    调整反腐战略,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惩防结合、综合施策。但不同历史时点,针对不同的形势和任务,需要采取不同的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因此,当前形势下最为急迫的是要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将腐败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王岐山同志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战略方针,体现对现阶段反腐败形势和规律的深刻认识。

    治标,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肃清腐败存量;治本,即在制度上防治腐败,消除腐败增量。治标,在现阶段成为治本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不能坚决有力打击腐败,治本根本无从谈起。中央纪委牢牢把握现阶段反腐败的基本任务,坚持以治标为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为治本赢得时间、打好基础、做好准备、赢得主动。

    另一方面,既然治标的最终目的还是治本,那就决定了现阶段的高压反腐不能是一阵风,不能搞运动式、选择式反腐,而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成为新常态。正如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根,强化“不敢”的氛围。唯如此,才能为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建立反腐长效机制赢得宝贵时间。

    突出反腐重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新的战略方针之下,反腐重心无疑要转向高压惩治腐败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零容忍,意味着反腐 “无禁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例”,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不论政府、军队还是国企,不论其职务多高,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这些超级“大老虎”的落马不断震撼着贪官们的神经:如此级别的腐败分子都难逃法网,还有谁敢心存侥幸?零容忍,意味着反腐“无国界”。APEC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宣言》,G20会议通过了《布里斯班行动计划》,深化了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国向全球发出红色通缉令,加大全世界追逃追赃、海外引渡力度,形成覆盖全球的反腐“天网”。零容忍,同时意味着反腐追责“无追诉时效”,退休干部照样惩治,绝不虎头蛇尾。面对个别地方出现的“塌方式腐败”,中央有一个查一个,不惜让当地领导班子大换血。超越时间、空间、对象的立体反腐,令贪腐者闻风丧胆、无路可逃、无处可藏。

    坚决惩治腐败,必须“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老虎”位高权重,危害巨大,固然要打,而“苍蝇”就在老百姓身边,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样要坚决打。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会养虎遗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肌体健康;只打“老虎”不打“苍蝇”,则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久之会失去民心。2014年,在给北京、广西、天津、西藏、江苏、海南等地的反馈意见中,中央巡视组多次强调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贪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惩治腐败取得重大成效。“打虎”动真格,“拍蝇”不留情。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彰显了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营造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反腐保障,完善体制机制

    长久以来,反腐犹如日复一日滚石上山的西西弗,效果难巩固、不稳定。为解决这一困境,中央反腐的先手棋便是深化改革,健全反腐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施釜底抽薪之策。行政审批是政府权力最为集中的领域。腐败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行政审批权力过多,审批权力大的部门往往也是腐败的重灾区。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本届政府削减三分之一行政审批的目标已基本完成。同时,国务院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之于众,决定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新设行政许可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通过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削减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强化“两个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是反腐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定期听取下级党委(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近几年,纪检部门全力以赴转职能,把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逐项剥离,交还主责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为保障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以“两个全覆盖”健全纪律检查体制。一是“纪检机构全覆盖”。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部署,中央纪委将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近日,中央纪委已向中办、国办等7家中央单位首次派驻了纪检组。二是“巡视组全覆盖”。改进巡视制度,实行巡视组覆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同时完善巡视策略,2014年启动了专项巡视,善打“回马枪”。纪检机构和巡视组全覆盖,筑成纵横交错的纪检监察“天网”,实现了党内监督无死角。

    明确反腐指向,以法治保政治清明,长治久安

    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了法治中国的新蓝图,特别强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些都指明了反腐斗争的方向。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梳理落马官员由“人民公仆”到“人民公敌”的腐败过程,其必然有一条共同的原因:权力滥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各地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的要求,通过“清权、减权、制权、晒权”,陆续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中央政府各部门已全面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进一步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的全面推行,必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产生深远的影响。

    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织密权力的“笼子”。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逐渐完善。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述廉、廉洁自律预警、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对“裸官”竖起了制度“高压线”。健全官员个人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权力的“笼子”越织越密,避免了“牛栏关猫、进出自由”的制度漏洞。

    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加快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的步伐,使党规党纪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正逐步建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唯有深刻认识、自觉适应、主动引领反腐斗争新常态,才能不断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