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的劳动者致以崇高敬意。习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他强调,我们社会“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
的确,在我们当今这个奋进的时代,劳模光荣,劳动伟大,劳动者美丽。笔者认为,这个劳动者大军中理所应当包括广大公务员群体。总体上说,我国一支几百万人的公务员队伍,以他们的不辞劳苦、勤奋工作、守岗敬业、甘于奉献,正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大厦添砖加瓦,为人民群众的幸福付出一点一滴的汗水。公务员群体本身就是劳动者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公务员又不是普通的劳动者,它具有双重身份。首先,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他(她)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其作为一个公民在宪法与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其任职的岗位上,公务员就是一个普通劳动者,需要付出劳动,也获得相应的报酬;其次,作为一个公务员,他(她)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具有代表国家(通常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活动的资格,从而享有一般公民所不具有的行政职权,承担一般公民不具有的行政职责。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定位为“人民公仆”,权力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还要拥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和奉献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
一个时期以来,在公务员这支队伍中,一些人没能理解好这种双重性身份,没能界定好自身劳动的价值和合理的劳动回报,没能清晰把握权利的边界和人民赋予的责任,没能正确认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偏离了人生轨道,滑出了法律规范,为一己之私一己之利而走向了人民的反面。其结果就是毁誉了公务员的公信力,也造成了社会对公务员队伍的不太公正、不太健康、不太包容的评价。
因此,我们必须正本清源,还公务员以劳动者的名义,全社会也应当以劳动者的身份去认识和理解公务员群体。
首先,全社会要给予公务员正确的评价。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大多数是学业有成,具有理想追求、人文精神和职业操守的精英集聚,只要他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服务人民,社会应当实现他们的劳动价值,赋予其应有的劳动者尊严和职业的体面。
其次,公务员对自身价值要有正确的判断。作为一种职业,公务员必须敬重职业,诚实劳动,真劳才能有实得;作为被赋予了一定权力的职业,又必须敬畏权力,忠于职守,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再次,公务员还必须以劳动实绩赢得社会的尊重。因为我们是人民公务员,我们的职业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必须以更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通过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劲头,无私的奉献精神,体现社会的担当,彰显劳动的品格,成就社会的价值,最终靠实实在在的劳动业绩赢得社会的尊重。
劳模光荣,劳动伟大,劳动者美丽。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期盼广大公务员对劳动、对自己、对生活在其中的这个社会有更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