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
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这种社会结构有两大特点,是形成诚信文化的客观基础。
首先,农业社会是熟人社会。一个人居住在家乡,往往是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很少向外迁徙,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与亲友乡邻打交道,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人际关系笼罩着各种各样的感情:亲情、乡情、友情……一家有事,大家都来帮忙;一家有喜,大家都来庆贺。婚丧嫁娶、生儿育女、修房造屋、节日生日,无不是你来我往,好一派温馨景象。记得我在八十年代初上大学,那时农村孩子是很难考上大学的,四方亲邻都来送行,有的放鞭炮营造喜悦气氛,有的送一元钱、五毛钱赞助路费, 至今想起来犹如一股暖流在心中流淌。
其次,农业社会节奏缓慢。“春种, 夏耕,秋收,冬藏”,这就是一年的节奏。春天播种,夏天耕耘,秋天收获,冬天休息一阵,明年又重来,周而复始,循环复。一家的衣食吃住,靠自己的劳动就能基本满足,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内心是很放松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不是亲友,就是乡邻。谁愿意去算计“憨笑中带着乡音”的父老乡亲呢?同时,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对外也没有太多的需求,自然也没有太多竞争,也就没有必要去欺骗他人。
当然,我并不是说在传统社会就没有人不讲诚信,也有。只是不讲诚信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中会付出更多的代价。话说一个人,待人不真诚,又总想表现出自己是真诚的,他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写了一段顺口溜:
我被盖你被,你毡铺我毡。
你有钱时共相使,我无钱时使你钱。
上山时你扶我的腰,下山时我扶你的肩。
多应我死在你后,必定你死在我前。
咋听起来,好像很不错,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仔细一琢磨才发现:我的铺盖盖在你铺盖上面,肯定是你的铺盖先脏,我的铺盖还干净着哩;你的毡子铺在我的毡子上面,也肯定是你的先旧,我的还新着哩。后面的内容都一样,处处都在占人家的便宜,这就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农村把这种人叫做“大话客”:既要说大话提高自己的身价,还要处处沾便宜,所以一般不愿与这种人打交道。
说大话炫耀自己,显得不真诚;说假话欺骗他人,更是为人所不齿。明朝冯梦龙编著的《笑广府》中讲了一个故事:太上老君在道教经典中说:“诵经千遍,身腾紫云。”念经念一千遍,就会有紫云飞来,让你腾云升天。有个道士迷信这一说法,念经念到九百九十九遍时,便沐浴更衣,告别亲友,登上神坛。再念一次凑足一千遍后,就等着腾云升天,可惜一直等到夜幕降临,也没看到一片云。气得跳将起来,指着太上老君的塑像骂道:“谁知你这么大的年纪,也会说谎。”
这故事,就是用来讽刺那些说假话骗人的人的。所以,在熟人社会,不讲诚信的人,或许能得到暂时的好处,但从长远来看,损失会更大。因为人人都熟知他的习性,不是敬而远之,就是讽刺谩骂,他永远不会有真心的朋友。那真是“点头三千,握手八百,知心的朋友一个都冇得。”遇到困难,不会有乡亲来帮忙;就算遇到好事,也不会有人来分享快乐。
文化教育
传统社会之所以能形成优秀的诚信文化,第二个要素就是注重文化教育。古人对诚信教育的重视,就像我们今天常说的那样:“要从娃娃抓起”。尤其重视小孩的诚信教育。
大家知道一句名言:“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意思是说,我每天要多次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为别人谋划是否忠心,与朋友交往是否诚信,老师教的知识是否温习?这是孔子弟子曾参说的。曾参是个特别讲诚信的人,所以他对子女的诚信教育也抓得很紧。
一天,他妻子要去赶集,儿子曾申(儿子的名字和老子听起来差不多,但字不同)缠着要一块去,又哭又闹,妻子怎么劝也劝不住,最后对儿子说:“你要是不跟妈妈去,妈妈回来就杀猪炖肉给你吃。”小孩一听有肉吃,马上就不哭了。
曾申一高兴,又跳又唱:“今天杀猪啰!” 曾子正在做学问,一听家里要杀猪,不过年不过节的,而且猪还没长大哩,杀什么猪呢?就去问为啥,知道原因后就立马去磨刀捆猪。他妻子回来一看曾子真要杀猪, 就阻止说:“我说杀猪,不过是逗他玩儿哩!要不他老缠着我。”这事要在今天, 管他对不对,肯定就得听老婆的了。有《夫妻公约》说:第一条,老婆的话永远是对的; 第二条,如果老婆的话错了,请参照第一条执行。但在那时不行,那是夫权社会, 丈夫才是家里的老大。不过曾子这个丈夫, 不是耍权威,而是讲道理。
他说:“说了的话就得兑现。如果今天不把猪杀了,就等于跟孩子说了假话。今天你用假话来哄孩子,明天他就有可能用假话来骗你。猪杀了还可以再养,孩子从小学会了说谎,就难以培养起诚实守信的品格,那可就害了他一辈子。”妻子明白了这个道理,同意把猪杀了。这就是著名的“杀猪教子”的典故。
现在一些家长,为了鼓励孩子,往往说: “考到前五名,暑假带你去旅游。”说的时候不留心,事后往往因工作忙不能兑现。这事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孩子对父母的承诺是当真的,说不定内心正数着指头在盼望那一天哩!结果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幼小的心肯定也是拔凉拔凉的! 这对诚信品格的培养非常不利。
那么,传统社会重视诚信教育,是通过什么途径来进行的呢?我认为主要有两个途径,值得今天借鉴。
一是重视言传。
儒家经典《论语·学而》篇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弟子指年纪较小为人弟或为人子的人,以及在校学生,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要尊重师长, 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这条经义,成为古代童蒙教材的基本内容,后来的《弟子规》讲为人之道:“首孝悌,次谨信”, 基本照抄了《论语》的原话,依然强调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所以历代的官学也好, 私塾也罢,都以诚信作为不可缺少的教学内容。这样的教育,对全社会诚信品格的养成有极大帮助。
二是重视身教。
如果自己在生活中总是“当面喊哥哥, 背后摸家伙”,对后人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当着别人的面就说奉承话,别人一转身, 马上就说他的坏话,甚至“摸家伙”。“摸家伙”什么意思哩,就是下狠手,甚至祸害别人。典型的言行不一、口是心非。哪怕你跟后人讲一万遍“要诚信要诚信”, 估计他也听不进去。
俗话说:“一代做给一代看,一代跟着一代学”。有一个惯偷,儿子总想跟他学, 但他总是不教,因为他也明白,这不是一个好事。一天,儿子夜出不归,一大早回来就问他爹:“老爸,您老不教我,俺昨晚去学做小偷。由于手艺不精,惊动了主人家。主人家起来到处巡视。我心里一着急, 就学起了狗叫。主人家一听是狗在叫,就回房睡觉了。后来我偷了东西就跑,跑呀跑呀,跑到城门,大门关着出不了城,心里又着急,就学鸡叫。真的鸡一听,纷纷打起鸣来。守城的听到鸡都打鸣了,就打开了城门,我就这样回家了。您看我这个徒弟合不合格,还有什么应该改进的呢?” 老爹听了,叹了口气,说:“真是有遗传啊! 不需要学习了。”所以以前总是用鸡鸣狗盗之徒来形容小偷。这就是身教呀。不用教他,只要你是怎么做的,他就会无师自通。所以在诚信教育上,身教重于言传。
北宋有位大臣,名叫陈省华(公元939年—1006年),进士出身,四川阆中人,特别喜欢马。一天,在市场上看到一匹马,非常健壮,就想买。卖马人说:“大人要买这匹马,有个问题先要给你说明,不能隐瞒。这是一匹烈马,十几个人都拽不住他,已经伤了不少人,没人敢骑。”陈省华驯马无数,自信能把这匹马驯服,坚持买下。回到家中,经过长期训练,也无法驯服,还把他的小儿子陈尧咨给摔伤了。一次,陈省华外出去牵马,发现那匹烈马不见了。问明情况才知道,是小儿子嫌这匹马没用,牵到市场上卖了。
陈省华听了,大发雷霆:“我都驯服不了的烈马,怎么能卖出去祸害别人呢?”命令陈尧咨赶紧把马从买主那里重新赎回来,宁愿自己白白养着。陈省华就是用实际行动教育子女讲诚信,所以他的三个儿子都特别有出息。大儿子陈尧叟是端拱二年(989年)状元、次子陈尧佐进士出身、三子陈尧咨是咸平三年(1000年)状元,父子四人皆进士,故称“一门四进士”。
法律保障
历史上,形成诚信文化传统的第三个原因,就是法律保障。那时的社会是礼法社会,礼就是我们今天说的道德,礼法就是指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凡是礼所赞扬的,法律就要保护;凡是礼所反对的,法律就要打击,古人称之为“礼法合一”。诚信是传统道德的基本范畴,所以得到了法律有力的维护。
比如债务纠纷,大多是因当事人不守诚信引起的。对此,传统法律的制裁措施十分强硬。西周法律对债务纠纷中欠债不还的债务人,既要判令债务人偿还债务,还要处以墨刑。墨刑就是在脸上刺字,再在上面撒些植物颜料,以后再也不会褪色。一个脸上刺了字的人,走到哪儿别人都知道:这是一个不守诚信的人。
朋友们应该熟悉“不齿”这个词汇,意思是某人道德品质败坏,大家都懒得提起他,然而在古代它却是一种附加刑制度。对那些不守诚信的行为人,在处以墨刑这种主刑之外,还得附加处以“不齿”刑。学术界认为,不齿就是“不得列于平民”,户口和正常人不编在一起,是一种资格刑,来源于“序年齿”的礼仪。人与人见面,先问姓名,接着就要问年龄。问年龄就是“序年齿”。不像我们今天,人与人见面是不问年龄的,尤其见了美女更不能问年龄。为什么那时要问年龄呢?问清年龄,然后才知道谁大谁小,知道用什么样的礼数来跟人打交道。“倍则叔伯事之”,如果对方比自己大一辈,就要以叔伯之礼去对待对方;“长则兄事之”,如果对方只比自己大几岁,就要以兄长之礼去对待对方。
一个被并处不齿刑罚的人,大家就不跟他“序年齿”了,见了面就不问年龄,等于不跟他打交道。我们今天正走向市民社会, 也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尤其是城市里的人, 家住对门几十年都不认识,所以很难理解被人不齿的滋味。
唐宋以后,对欠债不还的债务人要“各令备偿”,如数偿还债务;还要处以刑罚, 欠得越多,拖得越久,处罚就越重,最轻的要用笞杖打20 下屁股,最重的可以处100 笞杖,或处一年的刑罚,即剥夺自由强制劳动一年(《唐律疏议·杂律》)。明清时期都沿袭这一立法精神,没有质的变化,只是具体处刑数量略有变化。
传统法律不但用刑罚来调整债权债务关系,对其他民事行为也采用这种手段,诸如谈婚论嫁中的欺诈行为,捡的遗失物拒不归还,将别人寄存物据为己有等行为,大都要处以刑罚。
话说一个媒婆给男方家说:“我给你们介绍这个女的呀,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只是目前没有什么。”男方家一听,是个美女呀,就同意了。等到娶进门,一揭盖头, 才发现女方没鼻子,就去找媒婆理论。媒婆说:“我可是事先说清楚了的。我说她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只是目前没有什么。目前就是眼睛前,眼睛前能看到什么,鼻子噻。勿谓言之不预也。”当然这只是媒婆的狡辩, 一旦闹到官府,媒婆肯定要被打屁股。
人性都是趋利避害的,如果一个人不守诚信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他就敢不讲诚信, 这就是付出的违法成本小,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大,就会有更多的人这样做,最后导致诚信精神流失。由于传统法律用刑罚手段和经济制裁这两种措施来调整民事行为,不讲诚信会给人带来牢狱之灾,至少也要打屁股, 这就使得人在民事行为中不得不守诚信,诚信精神得到了良好的维护。
通过上面讲的,我们看到,社会结构、文化宣传、法律保障是形成诚信文化传统的主要原因,那么,我们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诚信危机,是不是也能从这几方面找到原因呢?找到原因之后,我们又该怎样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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