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为时代主旋律的当今,要打破领导干部“能吏巨腐”怪圈,需要建设法治政府、善治政府和德治政府。
2015 年1 月4 日晚,改版后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及其客户端同时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今年首个被查的省部级官员。
杨卫泽34 岁便担任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被舆论认为是一名前途无量的领导干部。2011 年杨卫泽主政南京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给南京官场留下了“有能力”的印象。
近年来,在因腐败而受查处的领导干部中,不乏一些在上下级和公众眼里有魄力、有能力的人。与那些“庸人腐败”、“懒人腐败”相比,这样的领导干部腐败,尤其让人惋惜与痛心,其危害也更大。
“‘能吏巨腐’折射出当前社会权力寻租
机会多、空间大、监督缺位的制度漏洞问题比较严重,对权力的监管还须进一步加大力度。”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对《人民公仆》特约记者说。
在鲁照旺看来,“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才能在制度基础上让好人不至于变成坏人,才能在制度基础上让能人在正确的方向更好地释放能量,才能有效地避免‘能干能腐’。”
“能吏巨腐”屡见不鲜
2014 年10 月29 日,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驻扎在江苏工作两个月后,组长徐光春在对江苏省领导班子反馈问题时指出了诸多问题。对于江苏,中央巡视组在通报时首次用了“能人腐败”一词。
通报称“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意在剑指一些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缺位。
就在此前不久,仅江苏省就有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朱渭平、连云港市市委书记李强、南京建邺区委原书记冯亚军等“能人”相继落马。想不到两个月之后,“能人”杨卫泽被查,舆论一片哗然。
领导干部“能干能腐”屡见不鲜。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塌方式腐败”,多有“能人”的影子。一类是主政一方、作风强悍的“官场能人”。比如,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在任上推动高铁发展颇有政声;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主政一方,干事风风火火,强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曾被誉为“难得的干才”。
另一类是掌控国有资本的“红顶商人”。比如,成都工投集团、兴蓉集团等5 家国企的“一把手”。这些业界“能人”精通资本运作,搭建的融资平台,为地方经济注入了发展动力;原广西钦州市半宙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梁卫,更是将一个濒临倒闭的罐头食品厂发展为1994年拥有2.3 亿元总资产、年产值1 亿多元的国有大型企业。他本人则因此荣获“广西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可谓是一名杰出的企业家。
据社会舆论普遍反映,这些领导干部在落马之前都有着不俗的表现,顶着耀眼的“能人”光环。他们的落马,在不同程度上获得一些公众朴素的同情,甚至个别人还认为对这些腐败“能人”应放一马。
在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看来,“能人腐败”最突出的特点,一方面是能干,能力超众,作风强悍,政绩显赫,易得到上级赏识与公众好感。另一方面是能腐,行为没有规则意识,对党纪国法缺少敬畏之心,贪得无厌。
“这些‘能人’掌握着很多资源、信息、人脉等优势,办事能力自然也让别人不可企及。”胡仙芝说,“但在同样条件下,这些‘能人’也总是比其他人更能洞察制度漏洞,也更容易触及和突破政策底线。”
在胡仙芝看来,如果“能人”为民造福,则为百姓之福。但如果搞腐败,则意味着腐败形式隐秘化、腐败手段更智能化,对政策法律的规避和肢解就越高明,相应地,对党和国家事业,以及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应更大。
源于权力运行不规范
根据以往多起案例分析,不难发现“能人腐败”的原因错综复杂,既与一般腐败的成因有共同之处,又有其特殊之处。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院韩春晖副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少“能人”有这样的观点,即认为只要有本事、出政绩,自己多拿点多捞点不是什么大事,完全没有自身的利益就没有持久的工作动力,最终也不可能造福一方。一旦陷入这样的认识误区,“能人”就容易恃才放旷,放松学习,放松思想改造,在很大程度上丧失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在这种缺乏自我约束的情况下,‘能人’既商又官,随着对钱的欲望与日俱增,就极易滑入贪腐的犯罪深渊。” 韩春晖说。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能人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简化了好干部的标准。鲁照旺认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选拔使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但在实践中,常常以“工作需要”为名,以少数人的好恶为标准,来确定是否“德才兼备”,甚至不惜降格以求,出现重所谓的“才”,轻基本的德、以绩掩德、以才蔽德的现象,存在“一能遮百丑”的评价误区。
“识人选人用人存在制度偏差,给投机钻营者提供了绝好契机。久而久之,这些‘能人’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直至触犯法纪。”鲁照旺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副教授认为,“能人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运行的不规范和监督机制的缺位。
“这与我国当前所处的经济体制改革与转轨的特殊阶段有关。改革是什么? 改革就是要打破原有的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建立起与新的生产力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改革会解放生产力,但其本身就是一种对于原有制度的突破和违背。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突破会带来生产力的解放。但是从法治的角度来说,这并非都是好现象,因为它会纵容一些改革者藐视制度,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境地。” 过勇说。
在胡仙芝看来,“能人腐败”与前些时期有些地方过于追求GDP 而对一些干部“用其能、忍其腐”密切相关。其实,有些“能人”本身就是“带病”提拔,并非没有群众反映、举报其问题,而是有关部门惮于各方面的考虑,没有及时查处和纠正而已。
“有些官员在贪腐过程中也会露出蛛丝马迹,但有关部门即使接到举报,也不敢去查,或不愿去查,导致‘能人’‘带病上岗’、‘边腐边升’,在这种有形或无形的保护伞下越来越肆无忌惮,直至案发。” 胡仙芝说。
治理重在约束权力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对腐败“能人”的功过,应有清醒认识,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才是真能人。只有透过腐败“能人”头顶上的光环,才能看到其腐败的本质。
“要从根本上减少‘能人腐败’现象,不能完全寄望于‘能人’自我操守,而重在以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 在鲁照旺看来,不少腐败分子也是学有所长,在知识、技能或管理等方面也确实有些能力,也不是没有自律能力。
如果存在一个系统性、有效的制度环境,他们也能经受住道德的考验,但在一个扭曲的社会环境中,在制度存在系统性缺陷和漏洞的环境中,会导致本来可以是好人的人,难以经受住道德或法纪的考验,而跌入腐败的泥潭。
鲁照旺认为:“当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法律和制度遏制腐败,关键是要建好制度‘防火墙’,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是以有效的制度选出能人、以有效的制度规范能人之能、以有效的制度激发能人之‘能’,制度上保障用人时做到德才兼备。”
“于党于国于民,‘无为清官’和‘能干贪官’都不是用人的理想标准。”胡仙芝说,要杜绝对领导干部“用其能、忍其贪”的做法,想靠“忍其贪”来“用其能”,毁掉的不仅是一块经济“蛋糕”,还有一个地方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整个社会的精神道德风尚。
“只强调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制度并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 胡仙芝说,因为人才选拔只是对其“上位”前的情况和“上位”时的现状做的考察和评估,而要预防和治理“能人腐败”,必须着眼于上任后权力行使的进行时态和未来时态。因此,必须加以严密而严格的法律与制度,随时随地做好监督预防。只有扎好制度的“篱笆”,管好“能人”手脚,才能避免权力越轨。
“在‘遏制腐败’的基础上要同时解决激发能人之‘能’的问题,这才是“选贤任能”的真正本意和初衷。” 胡仙芝建议,在道德过关、素质过硬、制度严密的前提下,还要建立相对宽松、信任的工作环境,建立能做事、敢做事、想做事的政治生态,建立科学、合理的能力和政绩评价机制,使能人领导干部因其才能和政绩而受益,以此发挥他们的才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古代的用人标准是‘乱世惟求其才,盛世德才兼备’。当今中国,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而且要坚持把‘德’放在首位,要多听群众意见,尤其认真对待有争议的声音,避免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避免‘才高德低’的‘跷跷板式’干部。”韩春晖认为,“应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标准,不仅要看领导干部能不能干事,而且要看是不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干事,是不是干干净净地干事。”
“越是‘能人’,越要严格要求。这既是对干部的爱护,也是对事业的负责。” 韩春晖说,“在使用‘能人’时,要加强实践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组织关爱,让‘能人’不仅有出色的业务素质,也要锻炼出过硬的思想素质。”
“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能力评价机制,有效激励和调动‘能干不贪’的干部,防止他们被逆淘汰。”韩春晖说。“同时,对‘能人腐败’要坚决打击,要有刮骨疗毒的决心,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官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