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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人生多留下一点回忆
    ——记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张敬艳

    更新时间:2015-12-10 浏览次数:580 信息来源:本刊记者 程兴瑞

    “写敬民篇,三书寄意崇高范; 循推理法,一院滋春沐艳阳。”这是今年5 月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的发布现场给张敬艳赠送的楹联。

    张敬艳在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工作30 年,现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山东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他先后从事反贪、公诉、反渎等工作, 从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一步步走向基层检察长的领导岗位。先后54 次立功受奖,2 次荣立个人一等功,8 次荣立个人二等功,获得“山东省十大新闻人物”、“感动齐鲁十大政法人物”、“山东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山东省杰出青年卫士”“守望正义——群众最喜欢的检察官” 等荣誉称号,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检察院、菏泽市委先后做出《向张敬艳同志学习的决定》,被高检院、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等确定为“重大典型”。 

    牡丹区委书记刘传谨是这样评价张敬艳的:“在他心里,始终装着公平正义、装着人民群众、装着检察事业,他不但干出了一流的业绩,还带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

    只要心里装着公平正义  法律的天平就不会失衡 

    “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让每一个干警都成为公正廉洁的执法者。”张敬艳这样解释他对公正执法的理解。

    从检30 年来,张敬艳始终公正廉洁执法,把维护法律的尊严看得高于一切。公正办理一起案件并不难,难得是把每起案件都办公正, 张敬艳做到了,他先后办理15000多起案件,实现了案案公正。

    崇尚法律是张敬艳执着的信念, 熟悉张敬艳的人都知道,想让他法外施恩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2006 年张敬艳担任检察长后, 仍然坚持在第一线办案,在干警看来,检察长主要应该是宏观指导, 对他的做法有些不理解,而张敬艳常开玩笑说“办案是我的老本行, 不能丢。”他始终认为:,检察长就应该带头去啃“硬骨头”,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办案中为干警撑腰鼓劲。

    看他一眼。张敬艳开门见山:“不管你认识多少人,也不管有多少人为你说情,我们办案凭的是证据, 今天即便是所有的说情人都站在咱俩面前,我也敢拘留你,这个饭你请定了。”当赵某知道张敬艳是检察长后,急忙赔礼道歉、低头认罪。就这样,在说情人的眼皮子底下, 赵某依然被刑事拘留。

    “能否做到公正执法,办案效果是一个重要的衡量尺度”,这是张敬艳始终坚持的执法理念。

    村民高某,因与丈夫发生口角, 一时想不开,跑到婆婆家,将一瓶汽油倒在沙发上点燃,幸亏扑救及时,只造成沙发等物品烧毁。公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予以呈捕,做出批捕决定,检察院就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可张敬艳在听取汇报时,对这起家庭纠纷案件问的很细,高某的孩子多大了?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双方老人怎样赡养?当得知孩子才10 岁、夫妻闹别扭只是一时冲动后,张敬艳认为,我们办了这个案子,绝不能让这个家庭破裂, 于是就决定按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处理了此案。按照张敬艳的意见, 对高某不捕的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高某后悔不己,泪流满面,当面向婆婆道歉,在一旁参加监督的村干部代表激动地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这个家保住了,俺们村也就更太平了, 家家户户更会好好守法了。”过后, 张敬艳又专门安排对这起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到这个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只要心里装着人民群众  再苦再累也感到无怨无悔

    “在我们这里,党委政府信任他,人民群众信赖他,在老百姓眼里, 他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菏泽市人大代表马建敏说。

    熟悉张敬艳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同感,他是一个要强的检察长,要求自己严,工作标准高,无论哪项工作他都想争第一,看看他们单位的荣誉室就明白了,几百块奖牌, 多的都放不下,可在每一块奖牌的背后,都凝结着他和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他很少过节假日,几乎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单位的,在工作中他总是显得精神饱满,而实际上由于长期超负荷地工作,他患上了一身病,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狭窄、颈椎增生,他如此卖命地工作,有时让领导、同志们和家人难以理解,有一名记者带着这种疑问曾采访过他,张敬艳是这样回答的:“我也快50 的人了,身体不好也常让家人担心,也有人说我傻, 但我一走进检察院,就有使不完的劲。我多做一点工作,就会给人民群众送去一点温暖,再苦再累我也不觉得苦、不觉得累。” 

    你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就会把你捧在手上。在牡丹区,无论普通老百姓,还是案件当事人,每当遇到矛盾纠纷想不开,都想找张敬艳说说,听了他的意见才觉得心安。受害人李某被嫌疑人打伤,认为法院对嫌疑人判刑四年不公,大冬天从菏泽驱车200 多公里跑到张敬艳的驻地,把自己的不满情绪发泄了一番,张敬艳给他讲清道理后,告诉他法院判决是公正的,李某这才定下心来,欣然回家,路上还给张敬艳发来短信:“如果你不嫌弃, 你这个老大哥我认定了”。

    “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当事人的事放在心上”张敬艳是这样要求干警的,也是这样带头去做的。

    农民马某盗窃他人山药,被判处了缓刑,这起案件也是张敬艳一直在关注的一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张敬艳了解到,马某因家庭生活困难才实施了盗窃行为,妻子是河南人,精神异常,有两个孩子快十岁了,还没有户口,至今还没有上学。他迅速安排当地检察室的同志一定要帮助这个家庭解决困难。检察室主任轩诗秀讲:“张检对马某的家庭特别关心,不是打电话, 就是让我亲自给他汇报,听听落实的情况。我们去老马家七、八次, 过节时还送去粮油,给孩子买了书包书桌,最后通过与乡政府、派出所以及老马妻子的家乡河南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终于把老马家的问题解决了。”现在孩子的户口报上了并上了学,乡里还为马某家解决了低保问题。马某没有文化,虽然连句感激的话都没有多说,但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充满了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这让检察室的干警感到十分欣慰,也让张敬艳安心了。

    只要心里装着检察事业  就不会忘记肩上的重任

    牡丹区人大主任李书京说:“从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检察工作年年有突破、年年有创新, 敬艳同志最大的特点就是用心工作。”

    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用心干工作更重要,认真是一种态度,用心是一种境界,张敬艳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高尚境界的人。他提出了“天天谋创新、月月有创新、年年出精品” 的工作理念,创新出了“公诉三书”、“案件告知”、“公正廉洁文明办案承诺”等70 多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工作经验。

    “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 目前已在全国普遍推行,可在全国最早探索推行这项制度的就是牡丹区检察院,据张敬艳介绍:“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许多犯罪嫌疑人是家庭的顶梁柱,一旦涉罪被捕,其家庭会受到很大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犯罪嫌疑人家属也是受害人”。2008 年3 月,在他的提议下, 该院成立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既救助被害人,又救助嫌疑人家属。成立救助中心,起初还引起了不少的争议,而现在却成了检察机关一项切实可行的重要制度。

    惩治一个人犯罪远不如教育多个人不去犯罪。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张敬艳曾有这样一段形象的描述:“重打击轻预防的问题, 长期得不到解决,查处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而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是否还存在着犯罪隐患,能否建章立制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等等往往无暇顾及,就好像一个西瓜,吃掉了一半扔掉了一半。”为解决打防脱节问题,从2007 年起,牡丹区检察院在反贪反渎与预防部门之间就建立了相互介入、信息共享、互为依托的“侦防一体化”运行机制, 自侦部门办案后,预防部门及时跟进参与预防。这一创新机制,在全国得以推广,来自25 个省市自治区的近300 个检察院先后莅临牡丹区检察院学习该项经验。

    张敬艳积极探索基层院建设的发展规律,总结出了“理清发展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践行执法为民、发挥表率作用”的基层院建设经验,先后十几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全国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上授课,赢得了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他说:“做为一名检察官,一名基层检察长,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做出点贡献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不想虚度人生、浪费光阴,等退休了,想干也没机会了,我想给自己的人生多留下一点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