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著名法医学家宋慈于公元1235 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当今,有一位被誉为“当代宋慈”的检察法医,正在用自己手中的刀和笔,诠释着一名法医尤其是检察院法医应有的职责与担当。他就是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17 年来,他亲手解剖尸体268 具,依法审查、鉴定各类案件13579 件,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397 件,经他复核的鉴定全部被法院采纳,无一错案。
2015 年4 月28 日,刘龙清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最高规格的表彰。同时,通过全国评选,他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他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去与留的考验
刘龙清爱岗敬业,他承担着漳州市刑事案件的法医鉴定意见文证审查复核、疑难复杂案件重新鉴定以及监管场所、医疗纠纷等重大敏感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尸体解剖检验鉴定工作。
“刘龙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法医捍卫事实真相的职业操守,看到了一名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忠诚本色。”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中坚对刘龙清如此评价。
“我曾经是一名医生,工作待遇也不错。但当法医一直是我的梦想。我曾读过《洗冤集录》,宋慈用精湛的法医技术为民伸张正义的壮举,深深震撼了我。我意识到, 医生的职责是守护人的身体健康, 而法医的职责,则是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刘龙清说。
正是因为这种法医情怀,刘龙清于1997 年考入了漳州市检察院, 成为了一名法医。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初为法医不久,刘龙清就面临了一场去与留的考验。
事情发生在刘龙清在法医岗位工作第二年的1998 年。犯罪嫌疑人吴九王和同村村民吴福来因琐事发生争执,吴九王将吴福来推倒致后者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偏重, 吴九王被捕。家属无法理解,怎么轻轻一推就导致了轻伤偏重,他们认为吴福来伪造伤情、诬告陷害。
控告书被送至漳州市检察院, 转至刘龙清的手里。这时的刘龙清刚考进检察院不久,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吴九王已经被关押了一个多月, 这个案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时的我也顾不上想太多,只想用事实真相向家属和领导交代。” 刘龙清说。
通过认真了解案情,查阅相关材料后,刘龙清调取了公安法医鉴定所依据的伤者颅脑CT,又详细调查证人、反复勘查现场和比对送检材料,经过分析讨论查阅资料和咨询专家,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当事双方笔录都显示,吴福来是被吴九王面对面推倒,吴福来枕部着地, 从损伤检验来看,伤者的后枕一处头皮血肿,在CT 片上却没有体现, 其他处未见异常。案情明朗了,伤者枕部着地,不可能引起额骨骨折, 与原鉴定所采纳的CT 片不符。
据此,刘龙清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CT 片不是伤者本人的。检察院因此依法撤销了对吴九王的逮捕。
重新鉴定让吴九王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却给刘龙清带来了麻烦。
那位负责原鉴定的资深法医坚信自己的鉴定没有错,认为检察院徇私舞弊,于是向省人大常委会实名举报。许多同事都为刘龙清捏了把汗。
没多久,省里调查组的结果证实,原CT 片确系某医院CT 室医生利用电脑高科技手段,在接受被害人好处后采取调取别人CT 片复制并涂改姓名后送给法医鉴定的。
此后他又连续发现并纠正了11 起采取偷梁换柱、冒名顶替等造假案件,刘龙清及时总结经验,并向漳州市政法委上报关于打击伤情造假的报告,受到高度重视,市政法委随即部署在全市开展打击伤情造假专项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多名涉案当事人、医生被追究责任。此后的十几年中,漳州市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伪造CT 片案件。
遇到困难找“宋慈”
由于他名声在外,一些人遇到困难就想起了法医“宋慈”。 2007年4 月24 日,曾某骑自行车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经鉴定为轻伤。曾某将摩托车司机起诉到法院,获得12 万元赔偿。时间过去4 年,曾某的腿伤还没痊愈,她认为轻伤不可能拖这么久,就对原鉴定提出质疑, 并为此四处信访。2011 年底,交警部门将案件委托给漳州市检察院重新鉴定。
“不是检察院的案件干吗要接?”“像这种到处信访的人不要招惹啊,接了搞不好自己都成被信访的对象。”担心刘龙清惹祸上身, 不断有人提醒他。
刘龙清为追求真相可以自找麻烦、奋不顾身。“如果案件真有冤假错误,总要有人战出来主持公道! “我想只要我们的鉴定是真实的, 公平公正的,让她不再上访不也是一件好事吗?”刘龙清看问题的角度让担心他的人顿时无语,只得由着他。
伤者就诊时是否伴有呼吸困难是认定为重伤的一个重要依据,曾某的病历上未记载有“呼吸困难”。但刘龙清依据病历上记载的肋骨多发性骨折、胸腔中积液等症状分析, 她存在呼吸困难的病理基础。在实际情况中,伤者病情较危重送医后, 医务人员往往忙于急救,对伤者呼吸困难的症状和体征少有观察。所以刘龙清给出了伤者重伤的鉴定意见。
刘龙清的鉴定意见,在省检察院4 位法医学专家看来还是太牵强。但刘龙清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能因为没有记录就认定不存在“呼吸困难”。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
医疗事故解剖鉴定本不属于检察院法医的业务范畴,并且是个烫手山芋,稍有不慎还容易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常人避之唯恐不及。
但是,刘龙清却义务承担医疗纠纷解剖鉴定,帮助解剖114 件, 为群众节省鉴定费用近500 万元, 及时查明患者死因,分清医患责任,有效化解医患纠纷,赢得了专家、同行和患者的赞誉。
2003 年5 月30 日,黄某妻子因宫外孕到龙海市某医院看病,妇产科医生王某为了赚钱,私自把病人拉到自已家中输液,后药物不良反应死亡。
妻子家人怀疑是黄某害死的, 他百口莫辨。刘龙清了解情况后, 到黄某家通过解剖查清死因,发现死者死于宫外孕,与医院误诊有很大的关系,黄某不仅洗清冤屈还获得一笔赔偿。
“刘法医真是一个好人,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就找他,他从不推辞。” 黄某说。
像这样为追求真相奋不顾身的经历,在刘龙清身上发生过不止一次。
用心体现道德良知
给出同意原鉴定或者不同意原鉴定的意见后,检察官法医的文证审查工作到此应该就结束了。然而, 到了刘龙清手里,还远没到画上句号。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反正所有审查要起诉都要经过我们把关, 晚做不如早做。”“利用我的法医学技术协助办案部门直接把矛盾化解掉,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检察官职责嘛!”
2013 年10 月8 日,因债务纠纷,陈某龙被陈某忠用刀插伤左手肘部及左侧腹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由于犯罪嫌疑人陈某忠患有肝炎,看守所拒不接收。伤人者没被拘押,也没做出赔偿,受害人陈某龙便到处信访。
“嫌疑人仗着有肝炎,觉得没人敢关他。而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赔偿,即使嫌疑人被关押了,事情还是得不到彻底解决,他还是会到处信访。”刘龙清在审查这起案件时, 抓住双方的需求点进行调解,最终陈某忠主动赔偿受害人18 万元,陈某龙也表示不再信访。“我觉得我们在办案时不能就案办案,应多想想案件是否还存在矛盾,不能压了葫芦起了瓢,增加社会隐患。”
这种自延职责的事如果还算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话,那么他主动介入医疗纠纷案,让更多的人一时无法理解。原不属于检察机关鉴定范围的医疗纠纷案,是法医界公认最难的案件,可刘龙清做这项工作的理由很简单:“一可以提升我们检验鉴定能力,二可化解医患紧张关系。”
2010 年7 月10 日,南靖船场一偏避小山村的农村妇女庄某被发现死在家里,现场一堆呕吐物。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排除他杀,现场呕吐物经毒物检测未发现常见毒物后也排除中毒、自杀。恰巧死者前一天到南靖县中医院看腰痛,所以家属就认定是吃了医院开的药才死的。上百个家属情绪激动,扬言要去医院追究医生责任。刘龙清在现场对尸体进行解剖,让家属在现场“督战”,家属如有疑问可以随时问提,他现场解答。经过两个小时详细的解剖检验,刘龙清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反复讲解, 理顺他们的情绪,消除他们的误解。在确认是“敌敌畏”中毒后,刘龙清还现场做了个生物试验,离开尸体十几钟后再看,所有人都看到死者胃旁已死了好多只苍蝇。案件一下子水落石出,很明显死者是服毒自杀,不是医疗事故,不是他杀, 一场即将引爆的医疗纠纷立即平息。
刘龙清常说:“对当事人应该多一些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这个外表斯文腼腆的法医, 心中却燃烧着一团火。
2013 年11 月,厦漳专线客车司机翁伯达在抓小偷时被捅伤,原鉴定为轻伤。刘龙清审查发现,该鉴定和实际伤情不符。经过重新鉴定, 翁师傅属于重伤并构成九级伤残, 罪犯由此得到严惩。原本鉴定结束就意味着法医工作已经完成,然而, 当刘龙清得知翁师傅4 万余元医药费无处报销、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时, 心中非常难受,便主动帮助联系保险公司。
刘龙清为了翁师傅的赔偿金, 先后到保险公司协调了十多次。最终,在刘龙清的努力下,保险公司认定了翁师傅的医疗费等费用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为翁师傅争取到了13.5 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当这些赔偿金交到翁师傅手中时,这位被小偷用刀子扎进胸膛都没有落泪的坚强汉子,握着刘龙清的手,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用刀刻画公平正义
法官用公正的审判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检察法医,刘龙清则在用自己手中的刀和笔来书写公平正义。
“一刀一笔, 指的是法医鉴定时的明察秋毫与谨慎, 法医解剖不经意的一刀可能导致案件永远查不清, 书写鉴定时疏忽的一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每次接到案件我都会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 生怕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而造成错案。”刘龙清说。
2011 年5 月,龙海市白水镇陈明花被人踹伤肋部。原鉴定机关认为陈明花身上肋骨骨折都是旧伤, 与这次伤害没有关系,因此鉴定为轻微伤。
陈明花坚决不服,拿着公安机关的鉴定委托书,来到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要求重新鉴定。她愤愤地说:“如果你们用机器检查不出来, 那就剖开我的胸,一根根肋骨来验, 否则我就要到北京上访。”
这件案子接还是不接?原鉴定已经聘请了影像专家会诊,自己能发现问题吗?接了办不好就成了被上访人,不接就等于逃避责任。但是最终,刘龙清还是选择了接下这起案子。
经过进行CT 检查、反复比对送检CT 片,并咨询专家意见,刘龙清认定陈明花原旧伤的第5-9 肋骨的骨痂正在消退,而第11、12 肋骨的骨痂却连续生长,且明显比第5-9 肋骨部位的血运丰富,说明第11、12 肋骨骨折是新伤。这个诊断意见得到原会诊专家的一致认同。于是他将陈明花的伤情鉴定更正为轻伤。最后,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受害人陈明花也拿到了伤害赔偿款8 万元。
在坚持公平与正义的同时,刘龙清一直秉持着“以服务群众为已任,替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的信念。
17 年来,刘龙清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免费鉴定1586 件,节省了鉴定费127 多万元;他义务承担起法医学最疑难的医疗纠纷解剖鉴定,帮助解剖118 件,为群众节省鉴定费用近500 万元,并及时查明患者死因, 分清医患责任,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他为求助的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并联系专家,帮助治疗疑难杂症6000 多人次。
在现场就绝不让公正缺席
17 年的法医工作,让刘龙清认识到,检察技术的成功运用会对检察工作带来重要的推进作用,这也坚定了他钻研检察技术的信心和决心。他凭着过硬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成功告破了多起疑难案件。刘龙清在检察法医岗位上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察微析疑、防冤纠错,坚守了法律和正义的底线,被誉为当代“宋慈” 。
2013 年8 月,刘龙清接到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肝破裂大出血死亡案, 伤者是在争打后“轻松”回家后8 个小时突然死亡。由于公安机关无法认定死者究竟是被打死还是在家中摔死,导致该案不能移送起诉。
刘龙清在审查中发现病理诊断的描述“肝破裂处见到大量中性粒细胞”。职业敏感性让他立刻意识到这与肝破裂时间有关系。他仔细查阅文献并询问法医病理专家,证实死者肝破裂时间已达8-10 小时, 刚好与死者被打时间相吻合,从而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随后他又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原鉴定人等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使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由于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 2007 年,刘龙清取得副主任法医师高级职称,是全省检察系统最年轻的副主任法医师。2012 年,刘龙清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我在场,决不让公正缺席!” 这就是刘龙清朴实简单的坚守。
近年来,他在全国各类刊物发表论文21 篇,撰写的《4 例伪造CT 片的法医学分析》被多所高等院校作为法医学教材伪伤、诈伤的典型案例,引起全国法医界的重视和警醒;撰写的《脑震荡的鉴定》提出脑震荡不宜鉴定为轻伤的观点,得到全市法医界的认可和采纳。2014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废除脑震荡的伤情鉴定标准,也吸纳了他的观点。他牵头在两级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及监所检察部门建立文证审查机制的做法被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2013 年8 月, 漳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以刘龙清名字命名的“刘龙清劳模( 鉴定) 工作室”。同年9 月, 刘龙清还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聘为兼职教授。
做了17 年法医,刘龙清经常接触的便是尸体腐肉、刀疤伤口、残肢断臂,不过他每天衣冠整洁,格外干净,工作室里的搭档说,这正如他的为人,敬畏生命,做事公正, 内心清廉。法医是一个敏感的岗位, 在办案中,经常会面对当事人或委托人的说情,甚至送来钱物的各种诱惑,但刘龙清从不为所动。在办理王某砸伤对方头部案件中,原鉴定为轻伤,经他重新鉴定为重度颅脑损伤,王某找尽关系说情,但他始终坚持正确的鉴定意见。一个个案件不仅是在考验法医的解剖水平, 还是在考验法医的智慧与责任,法医不是手术匠,而是要用活的灵魂去为死去的灵魂主持正义,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让刘龙清赢得尊重和信任。